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由2021年9月至2024年8月,私隱專員公署共收到68宗涉及招聘廣告查詢及投訴;當中有23則匿名廣告,要求求職者遞交個人資料,例如香港身份證號碼、聯絡資料或履歷等,可能違反《私隱條例》,公署主動對5間刊登匿名招聘廣告的機構啟動調查,提醒市民切勿隨便回覆匿名廣告並提供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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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今年6月至9月審視13個網上招聘平台的22,270則招聘廣告,當中有23則匿名廣告未披露招聘機構名稱,或提供足夠資料以辨認機構身份下,卻直接要求求職者提交身份證號碼、聯絡資料或履歷等。
鍾麗玲舉例指,有私人廣告商聲稱招聘零售經理或助理零售經理,提供工作區域、工作性質、責任及招聘要求,惟機構沒有公開姓名,亦沒有提供公司電話或電郵作查詢,可能違反《私隱條例》相關規定。
公署表示,匿名招聘廣告有機會不當收集個人資料,亦可能讓不法之徒收集個人資料作詐騙用途,建議求職者未能確定僱主身份時,要小心查證,切勿隨便回覆匿名廣告,並提供個人資料。公署亦於8月底開始調查,並對5間刊登匿名招聘廣告機構啟動調查,調查方向是網上招聘平台是否有責任、是否涉及詐騙等。
公署呼籲刊登招聘廣告的僱主,增加透明度,披露身份,如有需要,可考慮委託招聘代理代為收集求職者資料,並在廣告表明招聘代理的身份。
另外,鍾麗玲表示,今年首8個月公署主動巡查發現80宗起底個案,較2022年同期、即起底條文生效後首一年的803宗大跌9成;接獲投訴個案亦由2022年首8個月的421宗,下跌36%至今年同期的270宗。
另外,鍾麗玲表示,今年首8個月公署主動巡查發現80宗起底個案,較2022年同期、即起底條文生效後首一年的803宗大跌9成;接獲投訴個案亦由2022年首8個月的421宗,下跌36%至今年同期的270宗。
鍾麗玲說,《私隱條例》下打擊「起底」行為的條文生效近3年,網上起底訊息每年均有明顯減幅,又指過去一年起底主要原因涉及金錢糾紛、佔42%,其次為佔31%的人際關係糾紛,因政見不同而引起的起底行已大幅減少至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