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14日)批准市區、新界及大嶼山的士調整收費,落旗收費增加2元,落旗後首段跳錶收費每跳增加2角,後段跳錶收費則每跳增加1角,其他附加收費則維持不變。政府會於本月22日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先訂立後審議」,新收費將於7月14日生效。當局指加幅較業界建議為低,並指會陸續引入的士車隊制度、把的士座位數目增至6個、增加司機違例記分制度和兩級制罰則等一系列措施,提升的士服務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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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指,加價無疑會增加乘客的交通開支,惟政府在審批是次加價申請時,已充分考慮各項因素,包括市民的接受程度、的士營運成本的轉變和從業員的收入,以及的士和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收費差距等,並在維持的士營運的財務可行性和公眾接受程度這兩方面取得平衡。現時政府建議方案中,市區、新界及大嶼山的士收費的平均加幅分別為8.86%、9.56%及10.92%,加權平均加幅為8.98%,較業界提出的方案的加價幅度為低。
發言人表示,近年社會和的士業界均促請政府推出措施提升的士服務質素及可持續性,就此,將陸續推出一系列措施提升的士服務質素和促進行業發展,包括引入的士車隊制度、把的士的最高乘客座位數目由5個增加至6個,以及就某些與的士司機相關的罪行引入違例記分制度和兩級制罰則。發言人稱,適時檢討的士收費和營運的財務可行性同樣重要,以確保的士業界的長遠健康發展和維持的士服務供應穩定,滿足乘客的交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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