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組織「綠惜地球」今日(23日)在社交媒體表示,有山友本周初在大帽山發現有人拍攝婚紗照時,疑似手持煙花,不斷有火花飛出散落山野。「綠惜地球」形容該等行為「既無知又自私」,又指涉事人等「完全漠視近日天氣乾燥、現場長滿長草,火舌好容易會引起山火」。
「綠惜地球」呼籲各位新人同攝影師在郊野取景時,要保護大自然,以及實踐「無痕山林」 ,切勿為拍攝照片而破壞環境,「令其他新人同山友失去靚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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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片山友拍片驚訝指「啲人白痴㗎 喺度放火呀?」,又表示「燒起上嚟好犀利㗎」。他其後又向涉事拍攝團隊大叫「小心山火」,指「好危險」,「走唔切會死人㗎」,惟不獲理會。山友最後表示會聯絡漁護署。
「綠惜地球」又指,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香港法例第208A章),任何人在非指定燒烤地點或露營地點生火或用火,亦屬違法,最高可處罰5,000元及監禁一年。另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任何人如肆意或疏忽地燃放煙花爆竹,以致對任何人造成損害或危險,最高刑罰為監禁3個月及罰款2,000元。
漁護署回覆本台查詢指,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規例》)(第208A章),在郊野公園範圍內,只可在指定露營地點或指定燒烤地點內生火或用火,如市民在郊野公園內非指定地點生火及用火,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1年。
而片段所見的地點屬於大帽山郊野公園範圍,署方至今無接獲市民舉報;在接獲傳媒查詢後,已在該處張貼警告,提醒市民有關在郊野公園生火的管制,亦會繼續跟進事件。署方又表示,漁護署人員巡邏郊野公園時,如發現有人違反《規例》,會採取適當執法行動。
漁護署最後呼籲市民切勿在郊野公園違例生火,以免破壞自然環境,以及對自身和其他郊遊人士造成危險。
而片段所見的地點屬於大帽山郊野公園範圍,署方至今無接獲市民舉報;在接獲傳媒查詢後,已在該處張貼警告,提醒市民有關在郊野公園生火的管制,亦會繼續跟進事件。署方又表示,漁護署人員巡邏郊野公園時,如發現有人違反《規例》,會採取適當執法行動。
漁護署最後呼籲市民切勿在郊野公園違例生火,以免破壞自然環境,以及對自身和其他郊遊人士造成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