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宣傳片《守城前傳》播映前被質疑跳過電檢,警方與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電檢處)回覆本台查詢時,都援引《釋義及通則條例》與《電影檢查條例》,表明政府影片不受相關條例限制;而警方就說,該片已按既定程序完成電檢及獲批。電檢處則表示,對於個別影片的申請、檢片決定及送檢費用,處方不會作出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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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早前有消息指,警方是考慮影片放映後,或會有人希望取得授權,所以主動將影片送檢;警方回應本台時表示,有關電檢申請已按既定程序完成及獲批。歡迎支持警隊的機構取得授權後,在全港各處合適地點向公眾免費播放,以達到更佳的宣傳效果。
電檢處就回覆,指若影片由非政府機構安排放映,需要先取得准影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