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務人員去年10月在屯門與4名男女發生爭執及打鬥後,警務人員涉嫌「普通襲擊」被捕,案件將於明日(11日)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至於其餘4人亦涉嫌「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被捕,當中2名男子同於明日提堂,另外2女則已獲釋放。據報涉事男警隸屬新界南總區交通部。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被捕的29歲男警姓利,警方指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現已被停職,並稱警隊非常重視人員操守,任何人員違法,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事發在去年10月15日凌晨約2時半,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4名介乎18至28歲男女與男警在屯門鄉事會路近安定邨巴士站爭執,雙方其後疑出手互襲,男警頸部、手、膝及頭部受傷,送往屯門醫院治理;4名男女則沒有表面傷痕,拒絕送院。
警方分別以涉嫌「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拘捕4名男女,及以涉嫌「普通襲擊」拘捕男警,但經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沒有足夠證據檢控18歲姓甄及28歲姓限女子,她們獲無條件釋放;25歲姓何、18歲姓何及男警則於明日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