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生涉於2020年七一遊行當日在天后站毀壞港鐵站閉路電視,試圖燃點紙箱,再於翌年被警員截查時在身上搜出7.14克可卡因。他早前承認企圖刑事損壞、刑事損壞、企圖縱火、販毒等4罪,今(1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共4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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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張世康(現年19歲,職訓局學生),法官王詩麗判刑時指他案發當日穿黑衣、帶備長傘及打火機,明顯是有備而來。王官續指,被告於眾目睽睽下夥同他人大肆破壞港鐵閉路電視及天花板的4條光管,行為很可能構成漣漪效應,引起他人仿效。
王官就兩項刑事損壞及一項企圖縱火罪,判被告監禁16個月,而被告販運可卡因的罪名則判囚33個月。由於販毒罪與其餘控罪性質相異,故下令販毒罪刑期與其餘控罪刑期分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