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本地男子2020年11月8日從南非約翰內斯堡飛抵本港時,將62隻瀕危鸚鵡的蛋及剛孵化的雛鳥走私來港,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今日(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16個月。
被告於案發當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入境大堂被截查,及在其背囊搜出1個白色金屬箱,箱內藏有62隻雀鳥蛋及剛孵化的雛鳥。
漁農自然護理署跟進調查後,確認有關雀鳥蛋及雛鳥均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列明鸚鵡物種,並根據非法進口《條例》列明附錄II物種標本對該男子作出起訴。
區域法院今日以24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扣減刑期後判其入獄16個月。
漁護署表示,除4個物種外,所有鸚鵡物種均已於1981年被列入《公約》附錄,在香港受《條例》規管。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的規定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