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底,有網民發起「追究警暴 連繫穆斯林 守護民眾 與記者同行」集會,入夜後旺角一帶爆發警民衝突,多人被捕,其中一名38歲男子被指攜有兩支鐳射筆,事隔兩年半後,被控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早前經審訊後裁定罪成,案件今(17日)於九龍城法院判刑,裁判官林子康表示,案件情節嚴重,但接納被告身世坎坷、考慮到其患癲癇症而多年無法工作,酌情減刑1個月後,判囚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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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40歲被告朱啟輪,被控於2019年10月27日,在旺角亞皆老街117-121號外的公眾地方管有兩支鐳射筆,去年11月初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身世值得同情,年輕時打算投身社會,惟因腦癇症入院,一度昏迷留醫深切治療部。出院後嘗試從事搭棚工作,期間再次不適暈倒,過去10 年不能工作,依賴綜援為生,又指被告沒有導致警員受傷,重犯機會不高。
辯方又指,被告父母離異後,母親攜妹遠走他鄉,甚少與被告聯絡,父親疏遠其後離世,目前獨居,被告壓力、緊張會導致腦癇症復發,還押期間更一度病發入院,明白判處監禁無法避免,盼法庭考慮本案沒警員受傷,加上被告被捕4年行為良好,予以輕判。
林官判刑指,案件控罪相當嚴重,被告管有2支3B級別鐳射筆,可以造成重大傷害,可幸被告沒有實際使用,沒有導致任何人受傷;而案件至今長達4年之久,客觀上被告候審時承受精神壓力和煎熬,加上本身患有癲癇症,面對壓力會令病情加劇,採納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在不獲任何認罪扣減情況下,故酌情減刑1個月,判囚5個月,盼被告服刑後重投社會,繼續人生。
案件編號:KCCC154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