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去年4月在灣仔莊士敦道涉襲擊食環署人員,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無牌販賣」和「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3罪罪成,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即時入獄21日,罰款500元。【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案情指,上年4月10日,一名食環署人員在灣仔莊士敦道一帶調查無牌販賣投訴期間,遭被告襲擊。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襲擊執法人員是嚴重違法行為,須負上法律責任,市民應尊重執行職務的公職人員,與他們充分合作。#襲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無牌販賣#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