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1歲男倉務員被指於2020年期間,三度非禮當時6歲的同母異父妹妹,事後給妹妹10至20元,並稱對方長大後會娶她為妻。他早前承認3項非禮罪,今日(18日)在暫代區院的西九龍法院被判囚2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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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三度在天水圍某單位或某大廈內,猥褻侵犯女童X。據報被告曾脫下他與X的褲,以手部觸摸X的私處,又曾以陽具磨擦女童私處和在大廈升降機外親吻X。
法官張潔宜判刑時指,女童X事後須接受心理治療,批評被告利用妹妹對其的信任犯案,認為其重犯機會高,判處監禁2年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