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近年興起玩滑翔傘,但不時有意外發生。申訴專員公署早前主動調查民航處對滑翔傘活動的規管情況,指民航處未有切實執行法例規管,並建議當局設立實名登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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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署指出,雖然滑翔傘活動在港出現多年,但民航處於2018年才檢討有關的規管事宜,並在2019年10月完成制訂有關本地滑翔傘航空服務提供者申領許可證的機制。申訴署批評民航處在2018年之前,都沒有積極檢視和調節有關規管工作,也沒有切實執行與滑翔傘有關的法例。
申訴署又指,民航處由2017年至2020年9月,一共接獲15宗有關滑翔傘的投訴,其中8宗涉嫌違法,6宗轉介予警方跟進,但至今未有成功檢控,主因包括無法確認飛行員身份、涉事人不合作等。有個案投訴屢次有滑翔傘飛行員誤降其農莊和毀壞農莊設施,民航處嘗試透過本地滑翔傘組織,查核事涉飛行員身份不果,最終只能透過組織,規勸向參與者。
申訴署指出,現時玩滑翔傘的人士毋須向當局或任何機構登記,也毋須作飛行前規劃或飛行後記錄,因此民航處一般無從識別涉事飛行員的身份,建議處方可考慮要求有關人士須事先實名登記,或成為政府認可的本地滑翔傘組織會員,此舉亦可以成為本地滑翔傘飛行員的中央登記冊。
該署表示,現時越來越多人玩滑翔傘,但當局至去年11月只批出4張許可證,處方甚少派員到活動熱點巡視。署方促請民航處更積極採取調查和執管行動,並建議民航處延長續批許可證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