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四男一女理大學生被控在衝突前,在學校內串謀暴動包括製作釘木板、噴黑閉路電視、向警方扔雜物等。5人早前承認一項串謀暴動罪,上月開始還押,他們昨日(13日)於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35至38個月。案件其中兩人姜紹熙及陳蘊儀,於被捕後結婚,並於今年育有一名近4個月大嬰兒,他們入獄後嬰兒須交由家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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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24歲林子澄(又名林銘堯)判囚35個月、25歲陳蘊儀判囚36個月、24歲姜紹熙判囚37個月、25歲陳卓超和25歲姜祖育判囚38個月。
辯方求情指,本案控罪圍繞11月11至14日,盼法庭量刑時不考慮其後發生的暴動,又指沒有證據證明本案事先策劃;另外,次被告姜祖育自幼品學兼優,指他曾受虛假資訊誤導、渲染而迷失,並非預謀犯案。提及案中一對夫婦時,辯方表示,被告姜紹熙和陳蘊儀去年結婚後,今年8月21日誕下兒童,陳更在誕子時大量出血,身體虛弱和需定期覆診,期望可酌情減刑。
暫委法官黃士翔反駁,稱網民在網上呼籲佔領理大後,示威者短時間內提供大量武器及物資,有計劃設置路障及破壞閉路電視,有組織分工,可見有預先周詳計劃;亦不同意辯方主張不考慮11月11日後暴力升級情況,認為若沒有各被告的初期參與,往後的暴動不可能發生,亦會考慮它帶來的嚴重後果。
黃官考慮林子澄與警方對峙及擲物,暴力程度高罪責較重,遂以監禁57個月作量刑起點,但他在定審前認罪,可獲三分之一刑期折扣,遂判囚35個月。其餘4人則以54個月為起點,他們在審前覆核前認罪則獲減刑四分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兩名被告姜紹熙、陳蘊儀去年結婚,陳今年8月誕下兒子。黃官認為,姜成為人父是個人選擇,案件亦無延誤,不認為是有效減刑因素,而陳產後身體未康復可減刑兩個月,判兩人分別囚37及36個月。
案件編號:DCCC 3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