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理大衝突,逾200人在油尖旺一帶被捕。其中6名年齡由21至31歲被告,涉在理工大學外參與暴動,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日(31日)在區域法院判各囚5年。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形容示威者為「一支熟練的軍隊」、斥行為暴力及目無法紀。
同案一共有9人,其中3人已認罪,早前各被判囚3年9個月。其餘在今日判刑的6名被告,分別有5人年齡為21至22歲、另1名男子為31歲。案情指,被告在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經逾20日審訊及傳召多名證人,法官謝沈智慧裁定6人暴動罪成。
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案件是有史以來其中一場最嚴重、暴力的暴動案,斥責示威者是有預謀犯案,且行為十分暴力。她又指,雖案中6名被告並非帶領者,但參與暴動案並無任何減刑的因素,考慮到無證據顯示被告曾號召或鼓吹他人參與,最終以5年刑期為量刑起點,判6人各囚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