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歌手莊正等10人響應示威者發起的「圍魏救趙」行動,試圖反包圍和營救在理大被困的人士,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案件今(7日)於區域法院判刑。包括莊正在內的6人被判囚52個月,其餘4人被判囚50個月。法官林偉權判刑時指,本案的暴動情節十分嚴重,行為極之暴力且參與人數眾多,但案中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曾作出威脅他人的暴力行為,被告身上亦沒有危險品或武器,相信他們已受了沉重教訓,並指法庭不是要摧毀他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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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罪成的被告依次為歐陽浩明(25歲,地盤管工)、翟柏龍(28歲,攝影師)、湛沛林(19歲,學生)、陳思進(18歲,髮型師)、鄭太君(25歲,無業)、莊正(28歲,音樂教師)、周嘉慧(19歲,學生)、周諾澄(19歲,學生)、簡澧然(24歲,音樂教師)及黎子欣(22歲,酒吧店員)。
辯方求情時指,莊正早前發佈了第一首歌及第一部專輯,雖然處於起步階段,日後有機會繼續追夢,即使案件或會影響其音樂生涯,但他亦願意承擔責任,期望刑滿後繼續以音樂感染身邊人。法官讀出莊正的背景資料時,曾指莊正為了繼續音樂理想而兼職保安員維持生計,但莊正太太其後澄清資料有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