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理大圍城」期間,有巿民在油尖旺區聲援被困示威者,事件中有二百多人被警方圍捕,包括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在內等15人。黃子悅涉民主派初選案早前獲准保釋,她於今日(6日)開審的暴動案與同案8人承認控罪,其餘6人不認罪受審。暫委法官崔美霞准各認罪被告繼續保釋至明天,待法庭處理案情並作出定罪,惟黃子悅等兩名認罪被告主動放棄擔保,另一名認罪被告沒有申請保釋,須即時還柙。黃子悅上庭前提早到法院門外與親友拍照留念,並向在場人士擺出「心心」等手勢道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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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15名被告被指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交界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9名認罪被告為翁芷茵、周耀天、鍾永祥、蘇浩然、孫嘉豪、曾紹鵬、黃康瑜、黃子悅及王汶珊。6名不認罪被告為鍾曜禧、羅澤琛、吳仲賢、鄧建歡、甄念賢及李子聰。
案中第7被告蘇浩然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至543號或其附近的公眾地方,攜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控方申請待蘇承認案情後,將此罪存檔法庭獲批准。除蘇浩然外,控方不反對其餘被告保釋,而蘇未有申請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