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反修例運動,有大批示威者佔據理工大學後,被警方包圍。其後有人在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示威,共213人被捕,包括本案中的6名被告。6人早前前否認暴動罪,被裁定罪成,今日(2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3至51個月。
警方指,理大圍城案共有213人涉暴動罪被捕及遭起訴,目前為止已有187人被裁定暴動罪成立,當中11人被判入教導所,有165人被判以29至64個月監禁,其餘被告則仍有待判刑。據警方數字,事件中的定罪率達八成。
2019年11月有大批示威者佔據理工大學,並被警方包圍,有人其後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在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一帶示威,以分散警力來協助理大校內人士逃出。被捕的213人隨後被控暴動罪,並分拆17宗案件審訊。本案為第14宗經審訊後判刑的案件,共有15名被告,分別為13男2女,年齡介乎17至27歲。當中9人已認罪及判刑,另外6名男被告今日亦被判以43至51個月監禁。
法官陳廣池在判刑時指,事件可悲和可怕,一班品性純良、一腔熱誠的年輕人,被政治黑手推向前線。而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任雪瑩在庭外亦表示,警方絕不容忍任何集會出現破壞社會安寧及非法行為,如有此情況,必定會果斷將違法者繩之於法,以保障市民財產公眾安全。
本案被告葉偉成、翁耀揚、尹亦慷、溫燿輝、黃俊輝及姚梓駿,6人否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