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早前接獲多宗舉報,指一間網上玩具零售商涉嫌於網上銷售知名熊型積木公仔時,接受客人付款預訂貨品後,未能於指定日期或合理時間內「交貨」,亦沒有安排任何退款。海關昨日(20日)拘捕一名31歲男網店負責人,他涉嫌在網上售賣模型玩具時不當地接受付款,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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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指,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在接受付款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海關亦呼籲商戶遵守條例,如不肯定有能力在指定或合理的時間內提供合適的產品或服務時,不應收取消費者預付費用。而消費者亦應於購買熱賣產品前,留意有關產品的供應量和供應期,包括由品牌方作出之公佈,以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