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2歲送貨員涉嫌先向坐月女友潑通渠水致其重傷,其後於2020年5月至7月18日期間,多次虐待故意襲擊、虐待親生女兒梁雅思,最終導致女兒於2020年7月29日、即她3歲生日當日死亡。被告早前承認虐兒罪,並曾提出承認誤殺,但被控方拒絕接納。陪審團上周一致裁定他謀殺罪成。高等法院法官黎婉姫今(26日)依例判處被告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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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歲被告劉佳坪報稱送貨員,於2020年7月29日在香港謀殺其女兒梁雅思,另被控於同年5月至7月18日間虐待對方。被告曾承認虐兒及誤殺罪,但控方拒絕接納誤殺認罪方案,案件經歷22日審訊後,陪審團於3月20日退庭商議約3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成。
根據控方案情,雅思於2017年出生,在她出生後兩周,其母梁小欣曾遭被告淋潑通渠水致重傷。事件中,梁臉部四分之三被腐液侵蝕,頸部和下肢亦有明顯燒傷。被告其後被判監20個月。女童去世前兩個月,亦多次被指遭受身體虐待,包括被迫罰企、被罵及搖晃。案發當日,劉男聲稱因女兒哭鬧,以雙手抓住其雙膊「搖咗幾下」,之後女童倒地不省人事。
醫學證據指出,女童顱內出血嚴重,眼底出血、腦組織大面積壞死,並患有支氣管肺炎。法醫確認死因與劇烈搖晃導致的頭部創傷有關。兒科專家亦指出,女童胸腺萎縮至僅6克,與長期受壓有關,並說「有愛的父母唔會咁做」。
女童母親梁小欣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8日,提到被告曾因懷疑她「另有男人」多次爭執與毆打,但基於「嫁雞隨雞」心態而未有離開。她亦坦言不完全相信劉男會傷害親生女兒,但希望透過法庭審訊得到答案。
被告有10項定罪紀錄,包括一項傷人罪(即通渠水案件)、8項管有危險藥物罪,及其他違反感化令、抗拒警務人員等。
法官黎婉姫在引導陪審團時指出,案件雖涉及家暴與兒童死亡,裁決須建基於客觀證據,不可由情緒主導。陪審團由4男3女組成,於上周四退庭商議約3小時後,一致裁定謀殺罪成,法官今早依法判處被告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