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及防暴警員於2019年冬至,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趕走一群無家者並丟棄無家者的家當。14名無家者前年6月入稟向政府索償後,小額錢債審裁處昨(29日)裁定申索方勝訴,下令署方向各人象徵式賠償100元(相關新聞:https://bit.ly/3J3VNVL)。
特首林鄭月娥被問到會否就事件向案中幾位無家者道歉,並確保政府人員更尊重無家者及基層市民,她未有直接回應,只表示「嗰個特別個案屬康文署工作,應由署方回應具體執行上提問。」
林鄭續說,留意到有組織稱政府無人關心無家者,而且不知是哪個政府部門支援他們,她強調一定由社署負責支援無家者,「本人曾當3年多嘅社會福利署署長,支援無家者係我當年作為署長重要工作之一,亦喺當年提出咗支持無家者措施,協助機構提供援助、資助,成立無家者宿舍及就業支援計劃。」她表示會要求社署繼續支援無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