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8歲炒散「蛇頭」於10月涉嫌因薪金發放及工作編配糾紛,將求職者的身份證副本等個人資料放到網上,並揚言「永不錄用」,今日(24日)被私隱專員公署拘捕。他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其個人資料,違反《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現已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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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事主被披露中英文姓名、手提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性別,以及照片。署方表示,事主是一位兼職工作人士,而被捕人士從事臨時僱員中介服務,事發前被捕人士向事主提供不同食肆的臨時工作。2人於2022年10月,就發放薪金及工作編配事宜發生糾紛,及後有人透過即時通訊軟件向其他人士發佈了事主的個人資料,並備註表示將永不錄用事主。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起底」屬嚴重罪行。身份證載有屬敏感的個人資料,隨意或惡意在網上或社交媒體平台於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或轉載身份證副本,可以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案中事主被披露中英文姓名、手提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性別,以及照片。署方表示,事主是一位兼職工作人士,而被捕人士從事臨時僱員中介服務,事發前被捕人士向事主提供不同食肆的臨時工作。2人於2022年10月,就發放薪金及工作編配事宜發生糾紛,及後有人透過即時通訊軟件向其他人士發佈了事主的個人資料,並備註表示將永不錄用事主。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起底」屬嚴重罪行。身份證載有屬敏感的個人資料,隨意或惡意在網上或社交媒體平台於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或轉載身份證副本,可以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