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以「普通襲擊」罪拘捕1名25歲男子,該男子前日(10日)在調景嶺港鐵站襲擊1名港鐵男職員後逃去,受傷職員送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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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前日上午接獲 1 名港鐵男職員報案,指在調景嶺港鐵站內工作期間,突然被1名男子從後推倒施襲,其後逃去。該名職員臉部及頸部受傷,清醒被送往將軍澳醫院治理。
將軍澳特遣隊警員經深入調查,以及翻查港鐵站內外及附近閉路電視,昨日(11日)上午在彩明街拘捕 1 名 25 歲姓林本地男子,涉嫌「普通襲擊」。案件現交由將軍澳警區軍裝巡邏小隊第二隊跟進。
警方強調,高度重視及打擊暴力案件,並會調配軍裝及便裝人員在地鐵站內外加強巡邏,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普通襲擊」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1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