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為「南丫海難」港殤十周年,多名遇難者死因仍存有迷團,獨立調查報告亦無全面公開,遇難者家屬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要求再召開死因研訊。2名涉事海事處職員已升至海事處助理處長,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早於2016年出獄,海泰號船長黎細明相信亦已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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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後,當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引用《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南丫島海難獨立調查委員會就事件提交報告,但多達238頁的報告最終只公開30頁摘要。遇難者家屬在自費檢視警方在2020年各死因庭提交的2千多頁報告後,發現有多項未公開的證據及調查,部分更與獨立調查報告有矛盾。
家屬指有證人在兩份報告中的供詞有衝突,而警方報告揭發港九小輪員工拒絕作供;又顯示出船公司在設計以至檢驗南丫四號時有系統性缺失,但多項證據都未獲慎重審視。而且,獨立調查委員會有權力限制,未能建議船公司改善管理,召開死因庭則可以傳召涉案人士出庭,有助家屬更接近真相。
「南丫海難」於2012年10月1日晚上發生,香港電燈員工及其家屬承搭公司安排的南丫四號,到海上欣賞慶祝中國國慶的煙花表演。其後船隻被港九小輪雙體船海泰號撞擊後,船倉迅速入水後沉沒。意外造成39人,包括6名小童死亡,另有92人受傷。
南丫四號被發現缺少一道「水密門」,被認為是導致船隻快速沉沒的主因,而海事處有人員在檢驗時發現船隻與圖則不符卻無上報。另外,港燈公司並無應船長及船員要求,提供雷達訓練,再加上船上無足夠救生衣等原因下,導致多人死亡。兩名船長最終被裁定海上危害他人安全罪成,「海泰號」船長黎細明被裁定誤殺罪成。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早於2016年出獄,黎細明相信亦已出獄。
2名涉事海事處職員蔡志全及廖朝暉分別因提供假證供和檢驗船隻疏忽被入罪,現時2人已升至海事處助理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