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於2022年底起研究與內地設立跨境器官移植互助機制後,申請退出中央器官登記名冊數字激增至2.8萬宗,七成半為無效申請,當局認為數字不尋常。警方介入調查,4人涉冒用他人身份申請被捕。一名港大三年級學生涉曾以「曹永廉」的名義申請取消捐贈,並曾嘗試輸入林鄭月娥及何君堯等個人資料,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今(27日)在東區法院被判囚8周,以2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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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20歲被告王子誠,為港大社會科學系三年級生,被控於2023年5月23日,損壞屬於衛生署的財產,即誤用一台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系統的電腦,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5月,在家中登入「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嘗試輸入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個人資料,但沒有正式提交申請。其後再輸入藝人「曹永廉」的姓名、身分證號碼、地址和聯絡電話,申請取消登記器官捐贈。曹確認從未作出相關申請。被告去年6月5日被捕,警誡下承認從「起底網」取得曹的資料,因貪玩好奇為對方取消登記。
辯方求情指被告品學兼優,犯案是因「少不更事」和「貪玩」,形容為「一失足成千古恨」,強調被告行為並非針對個人,亦非針對政府及有所不滿。辯方又指,被告在還柙期間錯失考試,亦無法參與學系要求的交流計劃,更因定罪而須接受大學紀律聆訊,或影響畢業及升學機會,而被告被還柙時撰寫的信件顯示其深感懊悔,續指本案為單一事件,被告已接受「小懲」,希望不須再接受「大誡」,望法庭考慮到被告未滿21歲和認罪,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時指,捐贈名冊是器官捐贈重要一環,不容因被告「貪玩」或表達一己想法而破壞,認為案件性質非常嚴重,被告行為有損公眾利益,最終受害的是患有嚴重疾病,需要等候器官捐贈的病人,沒有緩刑基礎。考慮被告認罪而扣減三份一刑期,最終判處8星期監禁。辯方申請以2萬元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案件編號:ESCC263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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