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14日)下午在深水埗基隆街一單位內拘捕一名61歲男子,他涉嫌「經營賭博場所」,營運一個懷疑非法釣魚機賭檔。另外3名男子、一名女子及一名內地男子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他們年齡介乎32至63歲。所有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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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行動中檢獲一批賭博用具、一批充值點數遊戲卡及約2,600元賭款。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管理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0,000元及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