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前(5月9日)日接獲深水埗區內一名中一女學生報案,指在校外被一名男子侵犯其私密部位。警方昨晚(5月10日)以「猥䙝侵犯」罪,拘捕一名73歲老翁。案件現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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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Facebook發文表示,接獲女中學生報案後,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長沙灣分區特遣隊昨傍晚在李鄭屋邨內,拘捕涉事73歲老翁;警方指,非常重視學生安全,對任何風化案件零容忍,籲學校或家長如遇任何可疑情況,可與警區警民關係組聯絡,如遇緊急情況應立即報警。
警方強調,「猥褻侵犯」罪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22條,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10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