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7歲男社工,本周一(10日)涉嫌在深水埗一間學校內,非禮3名未成年兒童,被控1項猥褻侵犯與2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案件今日(1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蘇文龍同意被告匿名要求,但拒絕其保釋申請,案件押至9月20日再訊,期間須還柙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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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指,被告K.E.被控於2023年7月10日,在香港九深水埗某校區,對兩名未滿16歲兒童X及Z作出嚴重猥褻行為;被告又在同日同地,非禮另一名事主Y。
有媒體報道, 被告猥褻行為包括,伸手觸碰男童X的私處長達10分鐘,又籍由檢查Y是否藏有違禁品而觸碰Y的私處,以及伸手入Z的褲內觸碰其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