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昨晚(25日)拘捕一名31歲男子,涉嫌未經當事人同意下,披露一名的士司機個人資料,他目前獲准保釋,私隱公署正繼續調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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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調查指,被捕男子去年9月把的士出租予一名司機,並取得對方身份證副本,11月雙方終止租賃安排,但兩人之後發生糾紛。去年12月,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一個公開群組,發佈了一條對事主作出指控帖文,並附上含有事主中英文姓名、身份證號碼、性別和照片的身份證副本。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不要因為私人恩怨將他人「起底」,隨意或惡意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披露或轉載身份證副本,可以構成「起底」罪行,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