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警員2020年2月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進行掃蕩時,涉嫌損壞露宿者家當、誣衊露宿者藏毒,過程中更遮蓋閉路電視鏡頭。事發後8警被捕,控以妨礙司法公正、刑事損壞、在公職中行為失當、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等罪。案件今(24日)在區域法院提訊,8警擬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2024年1月9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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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8名警員介乎25至44歲,他們分別為男警郭展昇(30歲)、男警韓廷光(29歲)、男警梁飛鵬(29歲)、女警龐雋詩(29歲)、男警長林華嘉(44歲)、男警莫志成(25歲)、女警尹栢詩(25歲)及男警陳守業(27歲)。
上述8人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在公職中行為失當以及刑事損壞等罪,他們擬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2023年11月13日作審前覆核,2024年1月9日開審,預料審訊需時20日。
控罪指出,郭展昇、梁飛鵬及陳守業被控於2020年2月4日在深水埗通洲街公園涼亭,非法及惡意對露宿者阮文山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韓廷光知悉毆打事件而故意或蓄意地不履行職責,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林華嘉、陳守業、梁飛鵬及龐雋詩分別在公園涼亭及湖邊,企圖遮蓋閉路電視攝錄鏡頭,以防止它拍下警方在現場進行調查時所發生的事情,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郭展昇被控兩項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2月24日在通州街公園涼亭損壞屬於阮文山的一個黑色膠箱,同日在公園湖邊損壞不知名人士的一包米、9罐罐頭、兩個膠箱及一個膠櫃連抽屜。韓廷光被指見證或知悉郭展昇在他面前干犯的刑事損壞罪,但沒有採取任何步驟阻止,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林華嘉、莫志成及尹栢詩,則被指於2020年2月4日至5月21日期間,在記事冊及證人口供作出虛假指稱,以管有危險藥物罪誣陷LE Van Muoi(阿十),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