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YouTuber「勇狗」及另外2名男子,涉於今年4月9日九龍城潑水節期間,在城南道向6名輔警及TVB記者射水。他們被控「襲警」和「普通襲擊」等6項罪名,案件今早(6日)於九龍城法院提堂。3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至12月1日再訊,待辯方向控方索取法律文件。各被告准以2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需住在報稱地址及每日到警署報到。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3名被告分別為26歲的士司機曾維誠、26歲文員葉嘉健及31歲成人用品商人袁子健,他們被指於潑水節當日,在九龍城賈炳達道與衙前圍道之間的一段城南道,襲擊輔警警員6553、輔警警員8591、女輔警警員6605、和2名男子吳家軒及李天耀,被控3項「襲警」罪和2項「普通襲擊」罪。
曾維誠及袁子健亦被指於同日同地襲擊男子譚永文,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
案件編號:KCCC266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