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入境事務助理員涉於2021年進出入境事務大樓時,使用虛假「安心出行」程式。他否認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早前經審訊被裁定罪名成立,今(1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被判處140小時社會服務令。【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被告黃梓軒(29歲,入境事務助理員),被控於2021年11月1日,在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屬於公共機關,或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安心出行#安心回家#入境事務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