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衞生局轄下一間地區康健中心的健康策劃員,去年9月涉嫌以1,000元行賄一名社區疫苗接種中心護士,換取沒有接種COVID-19疫苗而獲發疫苗接種紀錄,以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進入中心工作。該名男子今日(13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現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待本周三(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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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為25歲地區康健中心健康策劃員張展衡,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條。
廉署指,被告於案發時在醫務衞生局轄下一間地區康健中心工作,該中心為政府實施「疫苗通行證」的指定醫療處所。被告須接種指定劑數的COVID-19疫苗,或持有有效醫學豁免證明書,方可進入中心工作。
被告於去年9月21日到訪由卓健醫療營運的林士德體育館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其間涉嫌向一名登記護士提供1,000元,以求不須接種疫苗而獲發疫苗接種紀錄。該名護士拒絕其賄款,並向卓健醫療報告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