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派咗幾日,大家用晒未?有3名男子近日以「欺詐」罪被拘捕,涉嫌公然聲稱可以用折扣價錢以現金兌換消費券,利用當中差價謀利。
警方指留意到近日有人在不同社交平台發帖文,聲稱可以用折扣價錢以現金兌換消費券,相約有興趣的市民到指定店舖透過商店付款碼,以8至9折現金兌換消費券,賺取差價謀利。昨日於旺角、深水埗及將軍澳以「欺詐」罪拘捕3名男子,年齡介乎33至45歲。
警方派出探員,假扮有意套現消費券,先後在旺角、深水埗及將軍澳成功引出疑犯並拘捕。涉事的3名疑犯年齡介乎33至45歲,報稱為店舖東主及售貨員,均涉干犯欺詐罪,協助市民套現消費券。警方將追查曾套現消費券的人士,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亦提醒市民,消費券只可用於本地消費,不可用於套現或其他用途,市民如聯同商戶,以不法手段製造虛假交易紀錄,或合謀套現消費券,或已干犯「串謀欺詐罪」,最高可被判監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