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年上半年接獲3宗兒童室內遊樂場投訴,較去年同期上升1宗。其中一個投訴為小朋友穿越繩網時失足墮下,導致手腕骨裂,消委會介入後,商戶提出賠償3,000元,投訴人不接受建議,並考慮採取法律行動。其餘兩個為幼兒遊戲班免費遊玩時間條款不清晰和會籍到期後,戶口餘額被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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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江姓投訴人與丈夫和小孩到A室內場遊玩波波池、繩網洞等多個元素的大型歷奇設施。小朋友獨自穿過小型隧道並行至繩網洞時,不慎失足,從高處墮下,檢查傷勢時發現右前臂未能移走動,手指亦不能屈曲。醫生檢查後,診斷為前臂骨移位和手腕骨裂,需打石膏固定患肢。江小姐通知遊樂場職員後,要求賠償醫療開支和入場費,但商戶一值未有確實回應,於是尋求消委會協助,消委會介入後,商戶提出賠償3,000元,投訴人未有接受商戶建議,並考慮採取法律行動。
消委會提醒業界,室內遊樂場的遊戲設計及場地佈置必須嚴守安全標準,妥善評估及管理安全風險,為玩耍人士提供足夠的安全措施,打造良好的親子體驗;亦須清楚列明使用條款及細則,並建議制定靈活的收費政策,既可管理雙方的期望,亦可減少不必要的爭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