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浸會大學昨日(16日)以電郵通知師生,表示為確保條例跟上時代及符合原則,已成立專責小組檢討條例,並擬改組校董會。根據草案內容,校董人數將大減,並增加校外校董成員比例。另外,學生校董亦増至兩名,惟不再由學生會會長自動出任,而是由學生選出及校董會委任,校董會有權拒絕學生校董參與部份會議。
繼中大改組校董會引起風波,再有大學加入改組行列。浸大電郵中,表示考慮到《浸大條例》已生效30年來,為確保條例跟上時代的及符合原則,校董會成立檢討專責小組檢討條例,並附上草案建議。
翻查資料,浸大校董會現時由18名校外成員及18名校內成員組成,一共36名校董成員,當中包括八學院的當然院長,以及由學生會會長自動出任的學生校董。校董成員可行使條例賦予大學的所有權力,並執行其職責。而現時學生校董一位則由現任校董會成員、浸大學生會署理會長周嘉怡出任。
而根據草案,專責小組指為提升良好管治,建議增加校外成員佔校董會的比例,將校外校董人數增至19人,而校內校董則減至9人。八學院的當然院長席位建議被取消,另教職員及教務代表亦減少。而學生校董雖增加一席位,惟建議不再由學生會會長自動出任,改為由本科生及研究生各選出一名代表,以及由校董會委任。
另外,被受觸目的為學生校董在會議上的權力。根據草案建議,校董會可限制學生校董參與特定有關學生紀律處分的討論,甚至在有需要情況下,拒絕學生代表參與整個或部份會議,意味校董會可限制學生代表參與任何商議事項。而未經授權使用浸大名義,罰金由1萬元,增加到十倍至10萬元。
浸大校友、專頁「浸大山神(現名為山神)」管理員陳樂行就表示,自己畢業後已經一早將「浸大山神」當中的「浸大」刪除,又言「你估『浸大』個朵好馨香咩」,回應有關草案內容。
電郵亦指,是次諮詢為期3星期,師生及校友可於下月7日或之前,透過網上表格或實體諮詢,表達意見,惟未有實體諮詢的確實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