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8歲女子擅自更改兒子出世紙的出生日期,企圖騙取額外產假,早前承認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今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囚3個月。今次是自前年12月11日,法定產假延長4星期的條例生效後,入境處首次破獲偽造出生證明書的案件。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案情指,被告的兒子在前年12月6日出生,但延長法定產假4星期的條例同月11日才生效,被告遂偽造出世紙,篡改兒子出生日期,騙取公司額外4星期的法定產假。被告任職的公司向入境處查詢後,揭發事件。
入境處調查期間,在被告單位內檢獲一份未經改動的出生證明書副本,及一份被篡改出生日期的偽造出生證明書副本。經深入調查,被告因涉嫌使用及管有虛假文書而被落案起訴。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如製造、行使或管有虛假文書,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入獄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