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本港法例不容許貓狗等寵物進入食肆,亦不得進入大部分康文署設施。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周二(21日)以書面回覆議員會否放寬限制的質詢,指現時法例除導盲犬外,禁止狗隻進入食肆已實施近30年,當局明白多年以來社會文化會有所改變,不過亦要平衡保障公眾衞生及健康等需要。他指正與食環署檢視現時做法和法例,料約需一年時間進行有關檢討工作及諮詢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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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陸瀚民周二(21日)在立法會會議提問,會否放寬狗隻進入食肆及康文署轄下各類公共設施的限制並訂下時間表,以及參考其他地方的寵物友善政策,有序地試行放寬與狗隻相關的各種限制,包括攜帶狗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進出公共設施及私營商場等。
謝展寰指食環署不時接獲有關食肆容讓顧客帶同寵物狗入內的投訴,但亦得悉近年社會上有人希望能帶同寵物狗到食肆用膳。他了解本港飼養寵物越趨普遍,社會對帶動物出行使用公共設施的關注日益增加,惟檢視是否放寬對狗隻施加的限制需考慮不同因素,以達致促進動物與市民和諧共處的政策目標。
他續指,康文署近年積極回應開放個別公園讓市民攜同寵物使用的訴求,現時署方轄下寵物公園的數目,自2010年至今,已由19個增加至52個。亦不時與區議會聯絡,選定合適作寵物公園的地點。而康文署2019年推出的寵物共享公園,現時已超過170個。
至於康文署轄下的文娛中心、博物館以及圖書館等文化場地方面,由於場地及設施性質與公眾遊樂場地有所不同,暫只准視障人士攜同導盲犬進內。署方會平衡不同持份者和場地及設施使用者的意見作檢討。
謝展寰亦主動提及攜帶寵物乘搭公共交通服務的情況,渡輪、公共小巴及非專營巴士可自行酌情決定。不過港鐵和專營巴士每日的乘客量相當高,車廂空間亦有限,目前同樣只准導盲犬進入。他指考慮是否進一步放寬允許乘客攜帶寵物使用公共交通服務,當局需考慮和平衡不同因素,包括車廂的空間和載客量、寵物在乘車環境的反應,及對其他乘客可能產生的影響。局方會繼續留意有關建議,考慮是否需要改變目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