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旺兩間餐廳分別於本月17日和21日報案,指懷疑被爆竊,共失去一批裝修工具、一隻手錶、兩部手提電腦及三部手機,總值共約5.3萬元。油尖警區情報組及刑事調查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於周三(29日)中午在上海街拘捕一名53歲姓尹本地男子,他涉嫌「爆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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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間涉事餐廳分別位於油麻地彌敦道484號及尖沙咀加拿分道15至19D號。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繼續跟進。
警方重申,盜竊罪或入屋犯法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或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