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頭角警區指揮官陸振中警司去年7月中於上水一間酒樓喝醉後,打傷企圖阻止他酒後駕駛的同袍,事後被停職。警方調查事件後,再揭陸涉嫌於去年6月22日在粉嶺和滿街非禮一名女子,他共被控三項猥褻侵犯、一項危險駕駛、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將於明日(4日)上午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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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歲的陸振中在警隊中身負要職,曾多次出席警方的案情簡報會。在襲擊同袍的事件中,陸振中被指打傷兩名督察,其中一人的手指更被他咬傷,需要入醫院縫針。警方強調,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