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電台創辦人曾健成同2名義工,於去年在銅鑼灣擺設街站聲援在囚人士,各被控一項「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張貼招貼或海報」罪,案件今日(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曾健成沒有代表律師,他親自陳詞指出,過往無需事先申請擺設街站,又引用「姜濤灣」滿佈成千上萬橫額,卻沒有執法人員執法作例子,質疑國安法實施後被禁異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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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為曾健成、李子華及吳超廣,被控於2022年5月28日,於銅鑼灣F出口外的行人路,展示印有「釋放政治犯」、「Free Hong Kong」及「抗命不認命」橫額,但未獲當局書面批准。
曾健成表示,香港自國安法生效後已變得令人無所適從,「香港由五光十色,變五光失色」,不明白為何橫額上有文字就會被人檢控,是否提出與政府不同的聲音都會被禁止。
控方就稱,條例的立法目的是為政府規管他人,作出環境性騷擾的行為,強調不存在政治考慮,認為如果不提檢控,條例便形同虛設。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至8月31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