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日(10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後指,當局向立法會提交的精簡發展程序條例草案列明,獲行政會議批准收地後,當局便可開始收地及向業主發放安置補償,而不用等待立法會批出工程撥款。對於坊間指當局做法會令立法會變成「橡皮圖章」,甯漢豪則否認是「霸王硬上弓」,認為做法符合近年立法會議員鼓勵當局的方向。
甯漢豪表示,立法會在工程撥款一刻才反對的機會「微乎其微」,因立法會議員在該階段不再討論應否開發土地,而是關心有關土地上設施、配套及人口遷入時機等問題,議員亦會詢問當局在處理受影響人士時是否妥當。甯漢豪指,現時提出的盡早處理補償安排,正符合立法會議員預期。
她又指,若立法會議員對一些收地工程有意見,甚或強烈反對時,可在事務委員會中提出,又或待當局在立法會就收地補償整筆撥款作交代時提出。
有記者提問指若工程在立法會撥款時未能通過,當局會如何處理。甯漢豪指精簡發展條例草案中,有條文容許當局在收回土地時受未可預見原因影響,未能以原有公共用途發展時,可獲授權在行政會議同意下,將所收土地用作另一個公共用途。她又稱「政府收回來的土地,即政府土地」,當局會確保善用該些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