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今日(30日)公佈,明日《2023年生死登記(修訂)條例》生效同日將推出全新電子服務,讓合資格申報人可在網上辦妥出生或死亡登記程序,再經郵遞方式收取相關證明書,無須親身前往登記處。處方指做法為引入辦理出生和死亡登記電子服務提供法律基礎,但提醒合資格申報人須先登記成為「智方便+」用戶,才可作出具法律效力的個人數碼簽署。
處方指《修訂條例》將更新死亡登記制度,反映現行根據死亡原因而非死亡地點來指明死亡登記責任的做法。而死於自然的個案,辦理死亡登記的法定期限亦由現時的24小時延長至14日。
自然死亡個案的申報人須於14日辦理死亡登記的法定期限內在網上遞交。申報人如需領取死亡登記記項的核證副本,即死亡證明書,亦可一併在網上遞交申請。
處方又指在網上辦理出生登記時,若新生嬰兒的父母其中一方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便可為其婚生子女於出生後42天內在網上申請辦理出生登記;父母如需領取出生登記記項的核證副本,即出生證明書,可同時在網上一併遞交申請。
不論出生或死亡登記,都可選擇透過郵遞方式收取相關證明書及在網上繳交費用。
處方補充,市民仍可沿用現有方式,親身前往相關出生及死亡登記處辦理出生或死亡登記。而有關登記的資格準則和費用不會因申請方式不同而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