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三跑項目分判商一名前工頭以日薪950元,聘用4名應屆畢業生任水喉匠暑期工,卻訛稱4人為有經驗的水喉匠,詐騙分判商向他們支付較高日薪,以私吞逾5萬元差額。前工頭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另外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施祖堯將案件押後至3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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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早前先後落案起訴17名機場三跑項目分判商時任員工貪污,以協助建築工人獲分判商聘用,其中一名為德鑄工程有限公司(德鑄)前「工頭」黃超汎(53歲)。
案情透露,案發時德鑄是三跑項目分判商,負責招聘建築工人進行各類工程。被告獲德鑄僱用為該項目工地一組水喉匠的工頭。他於2021年8月介紹4名工人加入德鑄擔任水喉匠,日薪為1,200元,惟德鑄其後發現4人全無水管工程工作經驗。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於2021年起採取連串執法行動,打擊向「三跑」建築工人收受非法回佣的不法行為。廉署調查發現,上述4人為應屆中學畢業生,趁暑假尋找工作機會。被告向他們表示其日薪為950元,但4人後來發覺合約上的日薪為1,200元,而被告要求他們歸還日薪差額。
廉署指,如德鑄知道4人並無相關水管工程工作經驗,便不會以日薪1,200元聘請他們為水喉匠,只會以日薪950元聘請他們為一般工人。德鑄因被告訛稱4人資歷而向他們多付薪金共逾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