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1歲的機場三跑前工頭,向5名紮鐵工人收賄共逾12萬元,以助其繼續獲得聘用。早前已承認7項收受利益罪名,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7個月,及須歸還賄款。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批評,被告行為與壓榨無異,性質嚴重,故判處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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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在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期間,被告在項目分判商「德鑄工程有限公司」中擔任工頭,期間向5名紮鐵工人索取每天100元至400元不等,以協助他們繼續獲公司聘用。在調查中,5名工人均透露,因為被告工頭的身份,認為自己若不支付賄款,有可能遭辭退。
香淑嫻判刑時指被告剝削工人權益,但考慮到他們認罪,亦願意歸還所有賄款,故判以7個月監禁。
廉政公署至今就三跑項目落案起訴共26人,主要為分判商工頭,當中有19人認罪或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