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梁振英2018年入稟高等法院,控告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及《立場新聞》營運公司誹謗,指鍾劍華在《立場新聞》上刊登文章誹謗他。鍾劍華本月初發出「澄清啟事」,並稱已向梁振英支付10萬元和解金。案件原定今(13日)於高等法院作審前覆核,梁振英一方原申請將案件無限期押後,惟法官歐陽桂如指《立場》所有董事已辭職,涉案文章已下架,終下令永久終止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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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為梁振英,兩名被告分別為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前助理教鍾劍華,以及營運《立場新聞》的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