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一名13歲女學生疑遭一名同齡男同學非禮,警方昨日(27日)正式起訴涉案13歲男童。有該校家長向本台報料指,校方原定今日就事件於晚上7時召開家長會,但最終收到校方通知,指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現階段校方不便就事件作出評論,今晚的家長會取消。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本台就事件向大律師陸偉雄諮詢法律意見,陸大狀指根據過往經驗,相信警方已根據女事主的證供,掌握一定證據才會作出拘捕和檢控。對於校方曾發聲明,指「校方是根據女生家長提供的資料,翻查校內閉路電視,並沒有發現兩名學生在校園發生與女生家長所描述的情況」,陸認為不能排除女事主在驚恐情況下,記錯日期、時間和地點,這並不代表女事主不誠實可靠,或事情並沒有發生,警方會就女事主證供中所提及的一段時間範圍內作出調查。
事件於討論區引來不少迴響,有網民認為「男性在風化案件中較為蝕底」,但陸表示不認同,他指法律原則是講求證據,警方一般處理風化案件是會根據事主的口供,判斷是否涉及刑事或非禮成份,「假設A捉住B嘅手,無涉及非禮或意圖非禮,但未經B同意下有身體觸碰,A都有可能犯法。」而在審訊過程會審視各種客觀因素,例如事主與嫌疑人之間是否有仇怨、感情或金錢糾紛而導致任何一方可能提供不實證供,所以並不存在對任何一方不利。
警方昨日回覆傳媒查詢指,收到律政司意見後,對涉案13歲男童作出檢控,包括兩項「普通襲擊」罪、一項「非禮」罪及一項「企圖非禮」罪,案件將於3月31日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