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4日)早上約10時,柴灣新廈街一地盤發生工業意外。一名72歲鄭姓男工人疑於施工期間,由一個12米高工作平台失足墮下,當場昏迷,送往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後證實不治。警方將案件列為工業意外,勞工處接報後已派員到現場就意外原因展開調查。
該地盤正進行連接歌連臣角道骨灰安置所的登山電梯工程,只開工數日。死者為搬運工人,當時正準備安裝吊重架,詎料發生意外。工業傷亡權益會就事故表示難過,已派職員趕赴醫院並已與死者家屬接觸,將繼續跟進及提供協助。
勞工處對事故表示高度關注以及難過,已向有關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在該地盤安裝有關吊重架,直至處方信納承建商已採取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才可復工。勞工處又指,正調查意外成因,查找有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及提出改善措施。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僱主必須為僱員提供安全工作環境、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若僱主違反有關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6個月。
勞工處表示會敦促有關僱主必須履行《僱員補償條例》的補償責任,亦會協助死者家屬辦理工傷補償事宜,並密切跟進有關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