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2019年涉於記者會上,披露721案警司游乃強正被廉政公署調查。林卓廷早前被裁定3項「披露受查人身份罪」罪成,判囚4個月,惟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律政司不服判決,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
據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案件將於下月7日在高等法院進行聆訊,以處理「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之證明書」,料需時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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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因涉初選案被還柙的林卓廷,被指在2019年的3個記者會上,披露負責調查警司游乃強當時正被廉政公署調查一事,被控被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的罪行」,經審訊後罪成,被判囚4個月。林卓廷其後不服上訴,暫委法官游德康在本月8日裁定,其上訴得直,撤銷原定控罪,林卓廷亦獲批原審及上訴時的訟費。
游乃強為時任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警司,在2019年7月21日元朗發生襲擊事件當晚,曾帶隊進入南邊圍村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