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8日MIRROR紅館演唱會期間,遭墮下巨型電視屏幕壓中受傷的舞蹈員李啟言(阿Mo),早前正式入稟區域法院,向當時僱主「舞館有限公司」申索僱員補償。案件周二(4日)在區域法院進行指示聆訊,舞館未有派代表到庭,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今年7月4日再訊,並表明「舞館」需在限期內提交有關文件及作出回應,否則法庭會作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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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申請人為李啟言,答辯方為舞館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出李啟言於2022年7月28日時受僱為「舞館」的舞蹈員,月入7萬多元,事發當日被巨型電視屏幕擊中,其後被診斷為四肢癱瘓,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申請人一方表示需時索取「舞館」一方的回應及文件,但獲悉該公司的所有董事及秘書均已辭職;另透露相關調查仍在進行,包括是否有其他人士或公司與案有關,以及關於保險方面的調查。
聆訊期間,法官羅麗萍多次重申法庭會盡快審理案件,讓申請人取得賠償,押後案件至7月再訊,並延長雙方提交文件時限。她同時頒下限時履行指明事項令,表示除非答辯方在限期內提交有關文件及作出回應,否則法庭會作缺席判決,即使其後發現有其他人士或公司與案有關,也不會影響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