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妻子鄧燕娥早前涉嫌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捕,其胞妹鄧燕梨被指在國安人員前往鄧燕娥住所搜屋前,取走鄧燕娥的手機及電腦等相關證物。她早前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今日(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曾慶東指,本案案情不輕,判處監禁無可避免,考慮到鄧燕梨坦白認罪,加上她品格良好沒有案底,相信重犯機會低,以9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扣減至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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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慶東亦指,被告所涉罪行雖不輕但亦非最嚴重,而有關證物經警方調查後,亦沒有發現任何犯罪資料,故被告行為未有影響警方對鄧燕娥的調查。此外,本案亦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被告取走有關證物後,曾有作出干擾或破壞。
報稱無業的63歲鄧燕梨,被控於2023年3月9日,在本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在警方到鄧燕娥荔枝角美孚新邨住所搜屋前,兩度進入該單位,先後逗留69分鐘及41分鐘,以移除與鄧燕娥案件相關的證物,從而阻止證物被檢取及或干擾證物。
被告於同月11日被捕,並在警誡下指得悉鄧燕娥被捕,遂前往其住所取走有關電腦和手機。
案件編號:WKCC 411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