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今日(6日)在《明報》撰文,題為《有力反駁 耐心解釋 認真採納——對第23條立法諮詢的初步回應》,主要提到社會上現時議論最多的,是「非法披露國家秘密」的罪行及「公眾利益」可否作為抗辯理由?
曾鈺成指出政府官員就基本法23條立法有關「非法披露國家秘密」罪行的解釋,未能完全釋除公眾特別是傳媒工作者的疑慮,他關注,由誰來判定某項資料的披露,屬於「相當可能危害國家安全」,誰對「國家安全」解釋有最後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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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指出,政府對「公眾利益」是否可以成為抗辯理由的說法有點模糊,法案條文應對此有具體規定。
曾鈺成又關注,將「煽動意圖」寫在法案裏,會否造成過大的打擊面,他舉例指,個別人士或族群之間的爭吵,很可能會引起相互間的敵意,是否也會構成「煽動意圖」,成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
曾鈺成指,今次立法除了履行基本法第23條指明的責任外,還要全方位應對現在和未來可能出現的國家安全風險,立法涵蓋更廣泛的國家安全問題,是適當而必須,在本港和境外受到敵對勢力的抨擊,亦是意料中事。
他又提醒政府必須把市民真正關注的問題,跟反對力量的敵意攻擊區別開來:敵對言論要有力反駁;市民的疑問和憂慮要耐心解釋,中肯的批評更應視為有助改進的養料。曾又「可圈可點」地指不能一聽到負面評論,便以對敵鬥爭的態度去打壓。